快捷导航

吴亦凡再胜诉事件详情 正义可能会晚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2017-06-27 15:42:19 来源:男人世界

  早先,吴亦凡为了梦想毅然远赴韩国成为练习生,在长达几年的练习生生涯中,他始终没有放弃对于梦想的追求,终于2012年吴亦凡以EXO成员身份进入娱乐圈。吴亦凡长相俊朗、不论是唱功还是音色都无可挑剔,在世界各地都拥有大量的粉丝。人红是非多,吴亦凡回国发展之后,遭到网友杨某的污蔑,他果断采取了上诉手段。前几天,网上传出吴亦凡再次胜诉的消息,具体情况什么样?

  吴亦凡

  吴亦凡再胜诉:“天天快报”用户杨某某因发布文章《吴亦凡不改人设,召妓召到了日本!》,被吴亦凡以名誉侵权为由诉至法院,吴亦凡要求被告杨某某等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开支等各项损失35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原告吴亦凡诉称,2016年11月,某新浪微博用户发布了一条“啊哈~吴亦凡不改人设,PK果然是pao,召姬召到了日本”的微博,该微博页面中配有“网页链接”按钮,点击即可进入“天天快报”客户端,根据“天天快报”网页显示,被告杨某某于2016年10月27日发布了文章《吴亦凡不改人设,召妓召到了日本!》。该文章含有“……可就在一众粉丝的恭喜祝贺声中他却再一次被传性丑闻”、“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传出性丑闻了……”、“昨晚吴亦凡去新宿歌舞伎町召妓,被拉客的给骗了,哈哈哈哈哈!好好笑,炮王,名不虚传”等内容,上述不实内容致使原告遭受公众的质疑和误解,构成对原告人格的侮辱和诽谤。

  新浪微博运营公司微梦创科公司以及“天天快报”运营公司腾讯公司均辩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及时删除了涉案内容,不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被告杨某某未到庭应诉及提交书面答辩材料,法院依法按缺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某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参加诉讼,不影响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做出裁判。

编辑: 姜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