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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皇帝怎么惩罚宫女 古代宫女的一些刑法有什么(2)

2017-05-11 15:09:07 来源:男人世界

  2、宫女生病无医,自生自灭. 满清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以证取药.”宫嫔尚且如此,宫女自不待言.据《清史稿》载:在金鳌玉?X桥西、棂星门迤北羊房夹道(今名养蜂夹道),有内安乐堂,“有掌司总其事者二三十人.凡宫人病老或有罪,先发此处,待年久方再发外之浣衣局也.”这就是说,宫人得了病违反了这些非人的规矩,要和有罪的人一样,发到这里,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续时日,或者等死.如果少数人偶被皇帝看中,地位略有改变,生得子女者尚能晋封,否则也只能幽闭深宫,了此一生.

  3、死无葬所,火烧后尸灰填入枯井.满清宫女一直锁闭深宫,供帝王玩弄、使役到期(包括各种死亡)后,如果不是有名的,都不会赐墓,而是火葬.火烧后将众多尸灰一起填入枯井.到了乾隆年间,有一个贵嫔捐钱买了几亩民地,宫女不愿其尸灰入井的,则埋此地中. 据清人刘廷玑《在园杂志》卷三说:“墙固垒垒,碑亦林立,……每于风雨之夜,或现形,或作声,幽魂不散.”清时的的沈椿《宛署杂记》中说,清朝宫女临死时,都遗言不要把棺材埋得太深,她们认为埋得越浅越可以早些转世投胎,重新过个有生命、有意的人生……

  各旗新宫女被选中后,在地安门内雁翅楼聚齐,然后进宫.由大总管太监、二总管太监及各宫首领太监、回事太监等,分别收为徒弟,教她们学习宫廷礼仪以及应对、进退,见什么等级的人如何叩头、如何请安等当差的规矩.各种礼仪、规定等都学习熟练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才分配到各宫正式当差.同治、光绪年间宫女初入宫门,首先要拜慈禧太后,称“老佛爷”、“老祖宗”、“主子”;再拜皇帝,称“万岁”、“皇帝”;再拜妃嫔,称“小主子”,还要拜本宫姑姑.所谓姑姑,是本宫中较有资格的老宫女.她们的权限大,可以调遣宫女的工作.如果宫女伺候不当或得罪了她们,就要挨她们的责打.

编辑: 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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