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导航

秦桧遗嘱是真的吗 揭秦桧在遗嘱中写了什么(2)

2017-07-07 15:07:25 来源:男人世界

  据专家介绍,民间形成定见的秦桧是金国“奸细”的看法,都无实证,却有很多反证。南宋的史学家就留下很多资料,如李心传写的《要录》说,秦桧不是金人“*细”,只是主和派而已。徐梦莘写的《三朝北盟会编》说,前御史中丞秦桧和家属从金军占领的楚州孙村中逃归至涟水军丁祀水寨,只使用“逃归”二字。熊克写的《中兴小记》说,秦桧从敌中归来,也没说他是“奸细”。

  只有张邦昌友婿朱胜非写的《闲居录》说,秦桧全家及婢仆从金国归宋,不是“逃归”。朱胜非是拥护张邦昌的,而秦桧是一直反对金人立伪张邦昌,秦桧与朱胜非矛盾尖锐。秦桧执政时,朱胜非被废居八年,有利益冲突,因此专家认为可以断定朱胜非《闲居录》所记是对秦桧的打击报复。另有《金人南迁录》说,天会八年,金国诸臣害怕宋朝君臣报复,主张放纵秦桧归宋朝。然而《金人南迁录》是一本谬误百出的书,此书对秦桧的叙述是“晓然傅会”,是错误的。

  而从宋高宗的诏令中可以看到赵构是热烈欢迎秦桧逃归宋朝,他将秦桧比作汉代的苏武,常持汉节。秦桧自己写的《北征纪实》中,可以看到他在金军中想尽千方百计,最后才能逃归宋朝,情节十分具体,绝难杜撰。秦桧逃回宋朝,皇帝赵构称赞秦桧“忠朴过人”,比作苏武,朝中宰相重臣如范忠尹,李回等人说秦桧是忠臣,使许多朝臣不再怀疑秦桧是“奸细”,李纲书写赞扬秦桧“精忠许国”,“立大节于宗社倾危之秋”。这充分说明金人并不是纵使秦桧归宋朝。

  秦桧(1090年-1155年),字会之,汉族,大汉奸,宋朝江宁府(今江苏南京)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登第,补密州(今山东诸城)教授,曾任太学学正。因力主对金称臣议和,善于察言观色,颇受宋高宗赵构喜爱。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与宋徽宗、钦宗一起被金人俘获。南归后,任礼部尚书,两任宰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因宋高宗力主对金投降,君臣合计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岳飞,宋高宗为了安抚南宋政府中的主和派与金国代理人,加其谥号为忠献。后宋孝宗继位,振作图强,重审岳飞案。宋宁宗时,改其谥号为缪丑。

编辑: 木槿

分享到